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大专院校,隶属广东省水利厅,业务上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指导。2004年被教育部、建设部确认为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 [1] 2013年被广东省确认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学院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的广州土木水利工程学校,后经历珠江水利学校、武汉水利学校、广州水利学校、广东省水利电力厅干部学校、广东省水利电力学校,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截至2015年底,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约1100亩,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65万余册。学院有在职教职工740人,其中专任教师53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13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356人,设有十个系和三个教学部,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等全日制高职专业44个。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